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5-02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澳克泰”)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赣州澳克泰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新增及续贷),拟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申请总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综合授信项下额度用于公司及赣州澳克泰在各融资机构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项目扶持资金借款等业务,具体使用授信额度、日期、利率等以公司与各融资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该合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赣州澳克泰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之内。
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赣州澳克泰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及赣州澳克泰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
为解决公司及赣州澳克泰申请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采矿权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及赣州澳克泰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融资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及赣州澳克泰与融资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在授权期限内签署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的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项目扶持资金借款)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5-02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会计处理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
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二)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公告编号:2025-02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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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的披露情况
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至9.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7.00和提案8.00需对其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其中:提案7.00的子议案7.01至7.05涉及关联股东审议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上述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需逐项表决的提案为7.00、8.00(以下简称“一级提案”),对一级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5月16日上午12点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
联系人:张翠 刘敏
电话:0797-3813839
邮箱:info@zy-tungsten.com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8”,投票简称为“章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