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3-12-09 03:15  大北农(002385)个股分析

3、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注:黑龙江大北农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3CDAA4B0035号审计报告。

九、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181,827.0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828,055.59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预计的1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89,288.66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为167,278.73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44,705.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6%,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22,009.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598.23万元。

十、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乾安大北农、辽宁畜牧、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青岛大北农分别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2,900万元、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各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同时各参股公司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十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14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2年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643,325股。同时,公司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8,0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3,841,3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8%。该部分股票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3.9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5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激励对象)86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5,556,083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03元,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

6、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7、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34%。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8、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2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87.243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939%。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3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3.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85%。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9、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34名激励对象和1名因非执行职务死亡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4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10、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2年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643,325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2020年外销饲料销量为基数,公司2022年外销饲料增长率21.38%,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2、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43,325股,涉及激励对象789人;公司向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98,000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79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841,325股。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即以总股本4,137,906,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并于2023年11月14日实施完毕,即以总股本4,136,082,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4.03-0.05-0.05=3.9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3元/股,回购数量为23,841,325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3,696,407.25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36,082,853股变更为4,112,241,52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不再确认,具体费用以公司年度经会计师审计确认后为准。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78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643,325股。同时,公司此次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8,000股。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且流程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价格及其调整、资金来源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002385 股票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14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2年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643,325股。同时,公司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8,000股。此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841,3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8%。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136,082,853元减少为4,112,241,528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15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2023-147、2023-148、2023-149)。

3、董事会审议议案1时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议议案2时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董事邵根伙先生已回避表决。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议案1、议案3、议案4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加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4:0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鲁永婷

(2)联系电话:010-82478108 E-mail:luyongting@dbn.com.cn

6、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85”,投票简称为“北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