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36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公司聚焦于OLED显示,以引领中国OLED显示产业为目标,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各项业务稳定发展,业绩成果显著提升。同时,公司的集团化管控成效显著提升,进一步赋能综合治理和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各经营单元核心团队架构和组织绩效考核体系搭建完成,经营责任主体和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清晰化和合理化,制度流程的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加速推进,有效保障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在折叠、高刷新率、新型像素排布、屏下摄像、低功耗等创新技术的产品中持续发力,实现AMOLED多项显示技术全球领先。同时,公司通过不断的调整市场策略及客户结构、努力争取新的客户资源等措施,市场份额得到有效的提高,品牌影响力也大大增强。根据第三方机构CINNO Research数据,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OLED面板出货约6亿片,其中,公司出货量同比增长 20.8%,市场份额 6.8%,同比上升 1.8 个百分点,位居全球第四,国内第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77亿元,同比增长20.31%,其中OLED产品营收67.93亿元,同比增长12.10%,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00.23亿元,同比增加3.06%。
2023年,公司将加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并着力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强化夯实公司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将通过关键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保障、产业链协同创新降本、提升交付和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拓展头部客户市场份额,提升中高端产品结构比例,提升产品毛利率水平,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公司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15号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述一致行动方表决权比例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上述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3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度董事会相关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娄爱东女士、张奇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2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公司总经理张德强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总经理相关工作。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0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0.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1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237,529,736.7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31,575,203.07元(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追溯调整后),截至2022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569,104,939.80元。
由于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维信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维信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维信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在原有审计范围不变的前提下,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含内控审计费40万元),不含审计人员相关的其他如差旅、住宿等现场审计费用,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据实报销。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上述审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确定2023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73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20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运营期银团项目贷款,最高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对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以其持有的固安云谷不高于20.55%的股权及持有的部分核心专利提供质押担保,固安云谷拟以其持有的价值41.40亿元的土地房产进行抵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借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借款期限从合同约定的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创”)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昆山国创的权益,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为昆山国创提供反担保,并与昆山国创签署《反担保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冀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拟以持有固安云谷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与冀银金租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4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3,550,480,067.79 元,实收股本为1,383,190,44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1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等相关公告。
2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2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程序性、透明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管理,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6、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4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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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衔接规定,公司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报告期内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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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二、报告期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亿元,报告期内,国内OLED产能加速释放,在中低端智能手机OLED产品出货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调整产品策略,以头部客户中高端机型OLED显示产品为重点方向,基于上述经营策略调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受到影响。
维信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品开发与产能释放加速匹配中高端智能手机机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应头部品牌客户旗舰系列产品上市,加速供应交付品牌客户中尺寸和折叠产品以保障客户后续产品上市,并成功拓展更多头部客户机型的产品导入。匹配后续客户中高端机型的上市计划,预计后续公司出货量、市场份额将显著提升。
三、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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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40.9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49 元/股。公司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合肥维信诺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 1,603,964.30 万元。基于上述交易标的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为 656,117.17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445,851.42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 210,265.7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和2023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托”)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受让长城信托持有的10亿元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本次拟转让标的份额及该标的份额截止转让日对应的预期收益,共计约人民币 100,541.67万元(此金额为按照2023年1月16日为基金份额截止转让日的初步测算数据,具体以完成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长城信托全部收取上述转让价款当日计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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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任重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任重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3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