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3月1日公告,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力达集团”)于2023年2月27日与深圳格律诗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格律诗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格律诗9号基金”)签署了《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38.6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7.090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格律诗9号基金,转让价款总额为1.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