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7日午间,力生制药发布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编辑 郭之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