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延期至11月15日前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新京报讯(记者郑明珠)11月8日晚,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洁股份”)发布公告称,将延期至2023年11月15日前回复《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简称“《关注函》”)。深交所关注函要求梦洁股份说明部分董事再次对财务报告投弃权票的情况等问题。此外,据梦洁股份近日公告显示,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1月1日,梦洁股份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内容显示,梦洁股份董事陈洁、罗庚宝再次在董事会决议中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决议投弃权票,表示无法保证该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交所要求梦洁股份结合相关情况对一系列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梦洁股份称,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所涉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11月15日前回复《关注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6日,梦洁股份发布公告称,拥有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金森新能源”)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编辑 王琳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