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1、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刘建伟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3年8月8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8月11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日和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2日和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5月1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有利于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建伟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建伟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