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2024年5月6日,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48,400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43,301.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并选举董事长刘建伟先生、董事白清利先生及独立董事黄纲先生为ESG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建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中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5,542,285股减至925,192,2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5,542,285元减少至925,192,285元。同时,鉴于上述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汪虎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本次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22年12月2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内部系统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4)。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93)。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根据《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截至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时间止,无股东向独立董事孙进山委托投票权,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由278名调整为274名,并同意公司向2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3年5月4日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81元/股;同时,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股份数量及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共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8、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职或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共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10、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并对2名因故离世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2名因故离世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1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且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594元/股。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继续进行股份回购,导致折算后的每股派息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593元/股。公司监事会以及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5万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659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5万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680,755.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5,542,285股减至925,192,28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回购并注销的5,948,400股公司股份,尚未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为预计数;
②“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外,公司本次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4、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业务开展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5、业务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3、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本次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5,542,285股减至925,192,2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5,542,285元减少至925,192,285元。
鉴于上述变动,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1、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4年9月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