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9 00:00  和而泰(00240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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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2024年1-9月,在全球各地区经济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全球经济稳步复苏,行业景气度稳中有升,公司各业务板块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业务拓展进程加快,研发技术创新及应用得以提速,盈利情况得到有利改善,整体经营情况持续恢复。

  (1)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0.40亿元,同比增长28.30%;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9.40亿元,同比增长30.53%。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1亿元,同比增长30.83%;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4.43亿元,同比增长29.70%。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客户开拓,加速产品创新及应用,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智能控制解决方案,从而获取更多优质项目及订单,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了营业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司通过研发策略、采购策略以及生产工艺优化等方式,综合降低产品成本,毛利率水平也逐步恢复。公司也将持续深挖市场份额,以技术引领市场,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收入规模和毛利水平。

  (2)净利润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亿元,同比增长6.29%;累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亿元,同比增长7.21%。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亿元,同比增长19.56%;累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亿元,同比增长22.00%。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1.90%;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长25.57%。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9.78%;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增长23.85%。

  报告期内,在汇率波动较大、计提了各项费用的背景下,控制器业务板块净利润仍然实现了较好增长,主要基于公司成立的经营改善小组持续对公司各业务流所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有效管控并落地执行,降本增效,提升了运营效率;同时,公司还通过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产品品类,在保证了产品毛利率的情况下控制费用投入,保证了净利润的增长速度。长期来看,公司仍然会加大部分投入,但合理的费用投入和配置,可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研发能力以及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3)期间费用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7.47%;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期间费用同比增长24.26%,费用率下降0.52%。期间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研发投入相对较大,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带动行业发展,通过研发实现降本增效,因此研发投入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但从费用整体情况来看,费用率实现持续下降的态势,对公司利润影响逐步降低。

  (4)经营现金流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5.25%;其中,控制器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8.54%。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09.06%;其中,控制器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12.6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改善明显。经营现金流的改善,一方面由于客户销售订单增加,对应销售回款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加强经营现金流管理,加大销售回款力度,并积极推动库存消耗,减少备货支出,保证了经营现金流的有效流转。

  2、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

  (3)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元: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将原回购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5,948,400股股份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控制器行业的领先优势,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深圳市光明区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以优化公司整体产能分布,从而提升生产效率,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本次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1.88亿元【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其他配套设施投入(包含前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外租用生产场地已投资的生产设备价值)】,该项目计划于2027年12月前建成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4年8月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举办的光明区玉塘街道宗地号为A603-042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成功竞得相关宗地使用权。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的规定时间内,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签署了《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宗地面积合计41,700.02平方米,宗地价款141,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95,100股,占当时公司A股总股本的1.04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8元/股,最低价为9.03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89,010.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8.6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10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4年11月8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10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4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13%,对应融资余额8,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972.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69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144%,对应融资余额43,500万元。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其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担保物及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6)刘建伟先生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10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671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审计收费8.3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5家,具体情况如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2家,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年胜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至今在立信所执业,参与过多家A股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3家,具体情况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相较于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0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的,费用较上期变动主要是根据服务事项、工作量、业务复杂程度及报价协商确定。若公司2024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七年。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并与大华所、立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所、立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左勤女士、汪虎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10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刘建伟先生、白清利先生、孙中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