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1 04:59  四维图新(002405)公司分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34,423,276股。上表中前十名股东中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向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47,843,3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双方于2023年7月31日签署了《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且已获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47,843,3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仍然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屹唐新程实际控制人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亦庄国投全资下属企业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公司8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6%。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亦庄国投将合计控制公司9.58%股份的表决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晓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晓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晓岚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3-07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4,490.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追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银行追加申请最高综合授信0.8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在此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在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公司追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6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77,100股。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3-07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684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68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7,977,1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7,97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办理相关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6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77,100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完成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5,792,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0月20日。

  7、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6元/股调整为6.454元/股。

  10、2022年8月23日,公司实际完成1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957,2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2年8月24日。

  11、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72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876,800股。

  12、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1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1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89,100股。

  16、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6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77,100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20日上市,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0月20日届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还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二)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

  本次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684人。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84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批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100万股调整为109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00万股调整为1100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7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08,000股。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实际为76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为105,792,000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4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1名首次授予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另有23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择期回购注销。

  鉴于上述累计79名原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因此本次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84人。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7,97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

  激励对象程鹏、毕垒、姜晓明、孟庆昕、梁永杰、宋铁辉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水祥为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核心骨干中吴浩、徐晋晖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300,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90,000股。由于吴浩、徐晋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故390,000股在解除限售后变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限售。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他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的股票不得超过激励对象上年末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股票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已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遵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禁售期的规定,董事高管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其他激励对象按照类高管规则管理。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份中,26,705,445股将在解除限售后被锁定,1,271,655股处于可交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鉴于此,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和本次可实际交易股份数量不同。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684名激励对象27,977,1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684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68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7,977,1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七、法律意见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

  1、四维图新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0月21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四维图新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四维图新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3-07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4,490.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2亿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27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于2021年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2月4日出具“XYZH/2020BJAA70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导致募集资金结余。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4,490.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4,490.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四维图新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3-08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追加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追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向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追加申请最高综合授信0.8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14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47.4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公司拟追加向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0.8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在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下属公司拟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子公司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无追索权国内买方保理(含京信链、云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及买卖方融资、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混用;授信期限3年,提款期3年,银承单笔业务不超过6个月,其余单笔业务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

  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0.5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二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追加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0.8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