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起诉珏芯微及六名前员工侵害商业秘密 索赔金额2亿元
程久龙 实习记者 李渡12月6日,高德红外(002414.SZ)发布公告称,公司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珏芯微”)、毛剑宏、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湖北省高院已立案,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披露,该案共涉及八名被告,其中,被告人毛剑宏为被告珏芯微的创始人和法定代表人。另外六名被告人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系高德红外前员工。
高德红外在诉讼请求中,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元。
与此同时,公告披露,为保证经济损失的有效收回,高德红外已申请财产保全,湖北省高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珏芯微、毛剑宏及公司六名前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及理财产品、不动产等2亿元。
高德红外称公司商业秘密遭侵害
高德红外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系国内领先的红外探测器研发生产商,历时十年、经自主研发、投资数十亿搭建起多条完整的探测器研发、批产线,其全套探测器生产技术、工艺流程是公司赖以发展的核心技术,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对上述技术秘密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关技术的保密性。
高德红外方面表示,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均系公司的前员工,分别从事探测器材料、衬底、制冷机、芯片、封装的研发和制作等完整生产流程,在工作期间知悉并掌握了公司相关商业秘密,上述人员通过毛剑宏的招揽,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珏芯微,使珏芯微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上述行为构成了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
高德红外方面认为,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要求及上述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披露、使用和允许珏芯微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珏芯微、毛剑宏明知上述违法行为,仍存在大肆非法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获利的行为,以及珏芯微对公司采取挖角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高德红外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被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保守估计为人民币2亿元,被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索赔金额2亿元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早在此次诉讼公告发布之前,高德红外与珏芯微方面已就涉嫌侵害公司商业秘密的纠纷沟通多年未果。
工商资料显示,珏芯微成立于2019年6月,公司注册地为浙江丽水。来自浙江省丽水市政协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显示,毛剑宏为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专项课题负责人、浙江省工商联执委会委员、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红外技术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光电研究院珏芯实验室副理事长,丽水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
上述消息显示,2019年6月,毛剑宏创立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珏芯微研制的碲镉汞探测器产品通过航天院所鉴定验证,并且实现批量交付。2022年11月珏芯微获得具有央企背景的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航天国调成为珏芯微第二大股东。
上述消息描述:“珏芯微将推进与航天科工集团相关产业单位进一步紧密合作,为我国尖端航天装备的大批量列装贡献更大的力量。碲镉汞探测器技术是影响世界军事格局的颠覆性技术。”毛剑宏本人亦荣获2023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高德红外方面则认为,公司前员工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是通过毛剑宏的招揽,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珏芯微。天眼查信息显示,谭必松目前为珏芯微董事。在珏芯微的多家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中,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熊雄都存在比例不等的持股。
高德红外认为,珏芯微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其行为构成了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并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保守估计为人民币2亿元。
由此,作为原告的高德红外向湖北省高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珏芯微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和/或销售一切相关产品、提供一切相关服务;判令被告销毁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一切相关产品;判令被告销毁专用于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制造的模具和设备;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