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5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占俊华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胡扬忠先生、傅柏军先生、徐立兴先生、徐鹏先生、王秋潮先生;独立董事4人: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吕长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谭小芬先生。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共3人,陆建忠先生、黄星女士、潘佳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扬忠先生为董事长,聘任徐鹏先生为总经理,同时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陆建忠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7,402,60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2024年8月15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存续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8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二)股份支付。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会计机构负责人:占俊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亏损为295,677.15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97,700.87元。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会计机构负责人:占俊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会计机构负责人:占俊华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5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方红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黄方红女士辞去该职务后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黄方红女士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奉玮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奉玮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
奉玮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任职资格证明,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其董事会秘书职务正式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在奉玮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奉玮先生,1979年出生,工学硕士。2005年1月至2010年6月,在德国采埃孚集团历任国际管理培训生、供应链质量工程师、市场信息经理;2010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2013年11月至2019年10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汽车和零部件行业首席分析师;2019年11月至2024年7月,担任蔚来集团首席财务官。2024年10月加入海康威视,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奉玮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目前,奉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奉玮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任职资格证明。奉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奉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奉玮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
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5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毕会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毕会娟女士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会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100股。毕会娟女士辞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毕会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毕会娟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毕会娟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5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4-05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奉玮先生为高级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声明:奉玮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奉玮先生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奉玮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任职资格证明,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其董事会秘书职务正式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在奉玮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奉玮先生,1979年出生,工学硕士。2005年1月至2010年6月,在德国采埃孚集团历任国际管理培训生、供应链质量工程师、市场信息经理;2010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2013年11月至2019年10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汽车和零部件行业首席分析师;2019年11月至2024年7月,担任蔚来集团首席财务官。2024年10月加入海康威视,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奉玮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目前,奉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奉玮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任职资格证明。奉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奉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奉玮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