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2-21 05:23  毅昌科技(002420)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3-00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熊海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及时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二)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等;

  (三)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及募集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运行相关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四)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五)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做出修订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六)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九)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熊海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3-00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娟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3-00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再次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10月11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决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并于2022年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77),预计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再次延期的原因和期限

  由于目前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未完成,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决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预计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其任期将顺延至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3-0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15至2023年3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3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1、2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3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