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4-03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6476.64%,主要原因系结构性存款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4.53%,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承兑,支付货款。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2.89%,主要原因系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本期未发生此部分结构性存款利息。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3.12%,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新能源投入。
6、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3.24%,主要原因系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到期退租。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4.35%,主要原因系预付模具款减少。
8、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1.8%,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合同款项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9.8%,主要系发放到期职工薪酬。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6.16%,主要系缴纳应缴税款。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4.08%,主要系向广东毅昌投资借款。
12、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支付合资子公司分红款。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2.02%,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款。
14、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0.40%,主要系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到期退租。
15、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1.22%,主要原因系费用管控有所成效。
1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84.09%,主要原因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982.2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重庆毅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已移交资产管理人,合并报表确认为投资收益。
18、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系重庆毅翔持有的重庆力帆股票已移交资产管理人。
1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30.85%,主要原因系超期应收账款减少。
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8.50%,主要原因系呆滞存货减少。
21、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0.16%,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的资产较少,去年同期处置收益20.66万元,今年处置收益10.30万元。
22、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895.80%,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5.11%,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非营业性收入较高。
2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6.13%,主要原因系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失,去年同期处置6.75万元,今年处置31.19万元。
25、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48.9%,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2.83%,主要原因系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27、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9.61%,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8、归母净利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01.20%,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9、少数股东权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7.77%,主要原因系非全资控股公司净利润增长带来收益。
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552.9%,主要系支付到期款项。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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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1.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回购报告书》,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
2.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成交总金额2,543,2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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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宁红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震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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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震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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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20证券简称:毅昌科技公告编号:2024-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