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22 05:28  达实智能(002421)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于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空间服务商,基于自主研发的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聚合模块化的空间场景应用,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智慧服务。

  公司以“万物智联,心心相通”为经营使命,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建筑楼宇及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多个市场领域,帮助用户营造节能低碳、高效智慧、安全温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公司以云边协同的实时数据处理技术为核心技术。在实时数据处理领域,公司主要运用了人工智能、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大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工作流引擎等技术手段。

  公司核心产品为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及应用系统。其中,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结合“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将建筑楼宇及园区业务实现全面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立一体化的物联网运营管理平台;基于“云边端”系列产品的组合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系统,包含EMC007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C3-IoT物联网身份识别与管控系统、物联网空间场景控制系统、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精益手术室智慧管理系统、智慧地铁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数据中心精准能效控制及管理系统等。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提供包括规划咨询、深化设计、产品研发、交付管理、售后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建筑楼宇及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多个市场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十年战略规划,2021-2023三年间的经营重点是,持续创新可面向未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并探索可规模化发展的业务模式,进而通过建立数字化的业务管理体系支撑公司规模化发展。

  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等影响,公司秉承良知驱动与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启动非公开股票发行项目,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技术创新推动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健康发展。

  通过创新服务赢得用户认可,多个市场领域业绩实现突破式增长,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医疗、数据中心业务单元签约及中标金额也有稳健增长。

  学习最佳管理实践,共创从线索到订单的销售管理流程,导入基于业务领先模型的战略管理流程。

  在流程建设的同时,持续强化中华传统文化学习,汲取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律己”和“利他”理念,建立用户导向的企业文化,为保证用户服务质量,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433.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0%,其中自主研发的物联网产品收入同比增长1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7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23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1.20%。公司整体签约及中标订单金额合计44.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0%。

  秉承“万物智联、心心相通”的经营使命,公司确立了“智慧百万空间、温暖亿万用户”的企业愿景,并设定了2030年的战略目标:公司将基于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聚合模块化的空间场景应用,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智慧服务,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空间服务商。

  根据2030年愿景目标,公司在2023-2025三年间的经营重点是,加大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创新研发力度,优化调整业务结构,强化业务流程和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健康成长,并为下一阶段快速成长夯实基础。

  2023年,公司将坚持良知驱动与创新驱动,坚持既定的十年企业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等核心产品及重点行业应用领域的解决方案研发投入力度,强化产品竞争力。重点聚焦国内一线城市,以及重点细分行业高价值客户,加强业务推广及服务力度。实现核心产品、创新解决方案业务在建筑楼宇及园区、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和医院等重点领域稳健发展。公司还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持续传播达实在低碳领域的创新与实践,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最终实现。

  展望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带来的挑战,以及国内一线城市建设、双碳战略、国产替代以及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带来的市场机遇,我们将充满信心,坚定前行。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8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12月31日)4,154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兰滔

  历史沿革:深圳分所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154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使用限额:8,000万元

  分支机构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3.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1年12月31日):70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1年12月31日):359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1年12月31日):182人

  4.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1年度):40,731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1年度):35,2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1年度):7,88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1年度):30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5.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6.诚信记录

  (2019.1.1-2019.12.31)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

  2020年度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2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记录。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忠民,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深长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素琼,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忠民、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素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潘忠民、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素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08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或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年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资金使用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的实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因公司运营中资金收入、支付过程不均衡,部分时间段存在自有资金沉淀,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年以内)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或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且必须提供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授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资金使用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的实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及时掌握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拟与关联人深圳达实旗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旗云”)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25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达实旗云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8,364.43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公司董事黄德强、黄天朗、陈麟、监事赵阳作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3年度的经营预判,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15,25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达实旗云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黄德强

  (2)注册资本:3,191.49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疗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办公大楼7层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达实旗云总资产202,458,366.16元、净资产21,544,823.23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6,088,129.44元、净利润-13,746,240.16元。

  (6)经核实,达实旗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财务总监黄天朗担任达实旗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达实旗云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达实旗云资信情况正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依据: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依据,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沿用集团化定价标准,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2.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付款及结算。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达实旗云资信情况正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数字医疗”)为久信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久信数字医疗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含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1,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用途。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由久信医疗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久信数字医疗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

  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9年12月11日

  3.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03号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汤旭锋

  6.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二类6870软件的生产;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与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除三类)的销售与技术服务;医疗设备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软件的研发、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久信医疗为久信数字医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久信医疗持有久信数字医疗100%股权,此次银行综合授信由久信医疗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久信数字医疗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久信医疗为久信数字医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久信数字医疗为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6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06,283.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5.6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9%;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含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493.28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具体方法:

  ■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工程施工成本,对预计工程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的工程项目,按照预计工程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持有待售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22年损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493.28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3.28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493.2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5.94%。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内部制度修订的议案,详情如下:

  ■

  根据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其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修订内容较多,原制度废止,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