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ST百灵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8月3日,ST百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贵州省证监局核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安排。同时,公司相关责任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此次证监局核查结果来看,公司主要的问题在于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在市场开发及推广服务费、存货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完整等缺陷”的情形基本一致。
监管措施决定书表示,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据了解,随着公司收到监管决定书,意味着监管部门核查结束,监管处理意见明确。公告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表示,尽管遭遇业绩重大波动和股票被ST,公司今年以来的市场拓展、产品研发和股份回购等事项有序推进,并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尽快消除风险,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环节全面合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贵州证监局的监管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充分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对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杜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