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6证券简称:胜利精密公告编号:2024-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Gartner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全球个人电脑(PC)出货量总计为6,060万台,较2023年第二季度增长1.9%,标志着PC市场连续三个季度实现同比增长。CounterpointResearch表示,这一增长得益于温和的更新周期和相对较低的环比基数,凸显了2024年PC市场持续缓慢复苏的势头,同时CounterpointResearch预测,在AIPC和更新换代的需求驱动之下,2024年PC出货量将同比增长约3%。
2024年上半年,伴随着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利好政策持续落地,车企加快新技术、新车型的研发速度,叠加车企半年度节点冲量,汽车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汽车产销保持平稳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389.1万辆和140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9%和6.1%,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1%和32%,市场占有率达到35.2%。中汽协表示,今年以来汽车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增长态势,由于2024年一季度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增速超过两位数,二季度后整体增速较一季度有所放缓,展望下半年,随着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利好政策持续落地实施,企业新产品密集上市,将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为行业全年实现稳增长提供助力。
(二)主要业务和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业务和汽车零部件业务。
1、消费电子产品业务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结构模组、塑胶结构件及结构模组等,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电视、智能手机等3C消费电子产品。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近千亩,主要位于江苏苏州和安徽舒城。当前消费电子行业处于周期回暖阶段,公司会争取稳固市场份额,保持公司传统精密业务稳步发展。
2、汽车零部件业务
汽车零部件业务以光学玻璃盖板、复合材料显示盖板和镁合金结构件为主要产品,主要包括玻璃加工、复合板加工、AG/AR/AF镀膜、干法AG/AR/AFFilm制造及贴膜、3D热弯玻璃、镁合金组件,以及全贴合等业务,为全球知名汽车品牌厂商及其核心供应商提供车载中控屏、仪表盘结构件等产品,可应用于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汽车智能化、功能多样化,车内显示屏幕大屏化、多屏化的趋势,对显示器需求量的增加,该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重点对象。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主业,在保持笔电等传统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的稳步发展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产品业务结构,积极开拓产品的应用领域,扩大车载屏幕尺寸和轻量化镁合金结构件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实现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于2022年9月正式启动复合铜箔项目,复合铜箔为新型锂电池负极集流体材料,相较传统电解铜箔具有高密度、低成本、安全性高等特点,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5G通讯等领域,目前产品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市场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复合铜箔和复合铝箔项目,目前公司PP复合铜箔产品已经取得头部企业的供应商代码以及少量订单,复合铝箔项目处于送样检测阶段。
(三)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8亿元,同比增长13.32%;受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出售参股公司股权以及确认业绩补偿收入等因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0.1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总负债降低至39.34亿元,较上年度末降低4.79%。
证券代码:002426证券简称:胜利精密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新增诉讼案件中,除杨某雨1人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已达成调解协议之外,其余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前期部分投资者诉讼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及新增诉讼案件的金额: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31,419,560.68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
(一)新增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杨某雨等287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将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诉讼当事人
(1)原告:杨某雨等287人
(2)被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费用共计31,419,560.68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22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诉讼判决情况
本次新增诉讼案件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新增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诉讼案件中,除杨某雨1人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已达成调解协议之外,其余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期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前期概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1007名投资者(含本次新增287名)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累计诉讼金额为14,353.2万元人民币,前期已有521名投资者与公司达成调解。前期投资者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4月23日、10月28日、12月3日、2023年1月19日、4月1日、5月9日、6月10日、8月9日、9月27日、12月12日、2024年3月9日、4月26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043、2022-067、2022-074、2023-003、2023-009、2023-024、2023-030、2023-054、2023-067、2023-071、2024-005和2024-02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公司与杨某雨等180名原告达成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双方确认赔偿金额合计11,537,966.59元,各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纠纷再无其他任何纠葛。
(三)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和法院判决及时向共计180名原告支付赔偿金额共11,537,966.59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相应的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12起,涉及总金额约10,933.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明细和调解明细等相关材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26证券简称:胜利精密公告编号:2024-04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
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概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由于并购标的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诺尔”)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之股权转让协议》,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需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
自2020年起,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持续沟通、协商债务履行事宜,朱维军、刘宏宇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并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刘春燕拒不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就相关纠纷事项向刘春燕提起诉讼,已经收到法院判决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060、2020-155、2020-157、2021-074和2022-030)。
二、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和刘宏宇付款的进展情况
根据前期公司与朱维军、刘宏宇签署的《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朱维军、刘宏宇需分别支付补偿款5,828.81万元、1,495.83万元。刘宏宇已于2021年至2023年间陆续支付了300万元、600万元、595.83万元,累计支付了1,495.83万元已完成了全部补偿款的支付;朱维军已于2021年和2022年分别支付了600万元、400万元,累计支付了1,000万元。近日,朱维军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600.72万股质押给公司以保障部分未付补偿款的履约并已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业绩承诺方的联系,持续敦促其尽快解决补偿款的问题,后续就未能足额支付补偿款部分,公司不排除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其足额支付补偿款。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5民终6347号《民事判决书》,刘春燕、罗正华(刘春燕配偶)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减值款合计32,236,862.66元,并支付违约金(以32,236,862.66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由于刘春燕、罗正华未在法院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支付,经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将执行款168.41万元汇入公司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刘春燕业绩补偿款、减值款168.41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继续推进对其业绩补偿款、减值款的执行工作。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将以前年度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分别计入了发生当期的损益,针对2024年度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和质押物,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将满足损益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付款凭证;
2、股权质押协议。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