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085.36万元,365.89万元,131.51万元。
2、存货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切换等原因,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104.60万元,占2022年末存货原值的9.79%。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中,主要包括原材料10,365.60万元、库存商品10,606.90万元、半成品4,132.10万元。
3、商誉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余额为109,384.30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7,177.4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60,320.44万元,商誉账面价值为49,063.8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30,694.04万元,将减少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30,694.04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30,694.04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30,694.04万元,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28,374,990.8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949,330.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44.13%,基本每股收益0.2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608,045,412.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612,749,119.39元。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45,949,330.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566,197.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母公司净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0,656,619.7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602,419,019.4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17,711,730.0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44,047,48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94.04万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5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 2023 年5月5 日 14:30 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含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高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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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