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康:独立董事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提出督促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ST长康5月16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张哲清、舒知堂、夏亲华三位独立董事共同向公司提交的《督促函》。上述独立董事就公司当前存在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等问题提出意见和督促。
督促函称,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资金占用部分其他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可收回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就违规担保对信用减值损失、预计负债项目的列报或附注的披露作出调整,以及可能涉及的调整金额或内容。年审会计师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此,上述独立董事提醒公司及相关股东妥善解决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并要求公司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敦促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担保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和纠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合法合规。
上述独立董事强烈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内控流程、审批权限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加强对财务、运营、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上述独立董事指出,以上问题若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将对公司未来长期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导致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情形。
在督促函中,上述独立董事称,将持续关注公司在相关方面的改进进度。在发函后,将采取隔周或不定期到公司经营场所对上述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公司治理水平得以有效改善,切实控制公司风险。同时,期待公司能够在短期内对上述事项的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