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股:ST长康不能一退了之
ST长康连续40个交易日跌停,最终触及面值退市。究其原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是重要原因。如今股票退市,投资者损失惨重,应追究罪魁祸首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责任,尽可能赔偿投资者,以降低投资者损失。
ST长康从2024年5月6日开始“一”字跌停,从5月6日的第一个跌停板2.7元一路下跌至最后的0.37元,期间没有打开过跌停板。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三优先原则,中小散户即使每天在集合竞价申报卖出股票,也很难成交。
即使到了最后一个交易日0.37元的价格,ST长康换手率也依然只有0.76%,5月、6月、7月三个月的合计换手率也仅为2.64%。据此测算,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根本没有出逃的机会。同时,ST长康还不提供退市整理期,导致大多数散户投资者只能被迫持有股票去老三板。
实际上,ST长康的总股本只有12.36亿股,截至一季度末,每股净资产还有3.01元,即公司截至一季度末的股东权益还有37亿多元,但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却违规占用了超36亿元的公司资金。做个极端假设,如果以“一”字跌停前的股价2.84元计算,用被占用的超36亿元资金来回购股份的话,足以买下全部ST长康股票,可惜的是,目前公司却沦落至面值退市的地步。因此,ST长康的退市属于人祸。
从股东结构看,截至一季度末,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09%,为第一大股东,其自身的股东权益也不过10亿元左右,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仅违规占用了超36亿元公司资金,还让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了5亿元,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很明显,ST长康在内控以及治理结构方面出现重大问题,触及退市标准也只是时间问题。不过,在退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需要引起关注。此前监管层曾表态,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ST长康而言,即便是退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该追究的责任还是要追究,尤其是涉及到投资者赔偿方面。根据ST长康的一季报,ST长康大约有4.5万名股东。ST长康的退市,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们有权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基本的事实认定,投资者起诉维权胜诉是大概率事件,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有能力执行却存在很大疑问。
从监管层面而言,应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追责,除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责任方,诸如中介机构等。如果监管认定事涉更多责任方,且依法依规作出处罚,那么投资者赔偿的落实情况可能会更为乐观。
北京商报评论员周科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