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38.89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 年 4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募集资金 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工作已在2022年上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公告第二节“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中(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50147721206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无锡法兰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54749379896)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757.21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来源如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881,740.8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926,048.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7,852,190.15元,减去2024年支付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81,205,993.76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601,888.78元。
2、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19,055.68元。公司202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和特别分红,也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4、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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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合计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增资。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50147721206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无锡法兰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具体投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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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方式变更的内容
根据原定计划,由公司向无锡法兰以借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现为了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和资金管理效率,拟将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无锡法兰增资。
3、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通过增资方式,公司可以更直接地将资金注入无锡法兰,增强其资本实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支持;其次,增资方式有助于优化无锡法兰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无锡法兰的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4、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从公司整体利益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发,仅是对资金使用方式的优化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通过增资,无锡法兰的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无锡法兰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该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元,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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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5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及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董事、总裁吴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孙健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审计总监洪学超先生、保荐代表人张翼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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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开展现金管理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安全风险。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31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3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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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顺利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项目实施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进行调整,由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增资,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5,550.00万元人民币对无锡法兰进行增资,其中10,000.00万元计入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增至2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无锡法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无锡法兰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15,550.00万元向无锡法兰增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增资,涉及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本资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刚亮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12500560589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法兰、石化设备配件的制造、加工、研发;金属锻造技术的研发;金属锻造加工;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产品、管道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法兰资产总额为1,018,618,176.81元,负债总额为631,230,234.12元,净资产为387,387,942.69元,营业收入为550,779,799.75元,净利润为13,993,771.9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无锡法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法兰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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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无锡法兰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整体经营能力,促进其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法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