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1 00:00  巨星科技(002444)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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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为优化公司激光事业部管理架构,集中现有资源发展公司激光测量业务,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捷”)增资人民币33,355万元,同时自然人陈永强增资人民币1,645万元,华达科捷现有股东张瓯不参与本次增资。此外,华达科捷拟以现金分别收购本公司、张瓯持有的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镭激光”)48%、48%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欧镭激光已完成股权转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淑一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淑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淑一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淑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5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463,943.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5,817,536.1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79,200,690.6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18,678,162.54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2,501,9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023,810股后的股本,即1,194,47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8,619,545.50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章程》第二百〇六条规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2、《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规定:在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5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1年7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的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3.6亿元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7月4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23,810股,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7元/股,共使用资金总额236,625,96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8,023,810股。

  二、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的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并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拟将已回购股份8,023,810股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2,501,992股变更为1,194,478,182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每股收益水平有所提升,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议案2、3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联系人:陆海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4,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463,943.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5,817,536.1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79,200,690.6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18,678,162.54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2,501,9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023,810股后的股本,即1,194,47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8,619,545.50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于2021年7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的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2,501,992股变更为1,194,478,182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2021年7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的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2,501,992股变更为1,194,478,18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02,501,992元变更为1,194,478,182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桂浩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463,943.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5,817,536.1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79,200,690.6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18,678,162.54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2,501,9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023,810股后的股本,即1,194,47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8,619,545.50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