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因会计师事务所被行政处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中止定增事项的审核程序并获得同意
盛路通信7月21日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 亚太被中国财政部依法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等行政处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发行的审核程序并获得同意,申请中止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公司先前公告,本次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华发行4194.63万股至5215.33万股公司股份,募集资金不超3.11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型微波、毫米波组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亚太被中国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本次中止审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相关中止审核的情形消除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发行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