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04:59  国星光电(002449)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3-05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雷自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蒲林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礼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雷自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蒲林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礼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3-04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雷自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雷自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雷自合先生。

  雷自合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9月13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次改选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雷自合(主任委员)、李程、胥小平、汤勇

  风险管理委员会:雷自合(主任委员)、李程、张学权、饶品贵、李伯侨

  审计委员会:饶品贵(主任委员)、胡逢才、张学权、汤勇、李伯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伯侨(主任委员)、胡逢才、张学权、汤勇、饶品贵

  提名委员会:汤勇(主任委员)、胥小平、李伯侨、饶品贵

  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程、胥小平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考核,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考评结果拟定薪酬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具体发放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新驱动奖励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程、胥小平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为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工作,营造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公司拟对在2022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团队及先进个人发放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合计301.5万元,其中向公司管理层成员合计发放93.95万元。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具体发放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3-05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聘期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广州分所”)具体承办。广州分所成立于2009年10月,负责人陈锦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号39楼,已取得广州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4401)。

  (二)业务规模

  1、2022年度总收入:39.35亿元。

  2、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

  3、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66家。

  5、2022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信永中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三)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合伙人数量: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

  3、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有注册会计师合计1495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660人。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截止2023年6月30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2、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20万元(含年报审计收费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与上一期公司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3-04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原董事长离任后,暂未补选出新任董事长,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胥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089,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65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403,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3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6,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86,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86,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2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肖硕彬律师、孔静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408,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35%;反对1,681,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635%;反对1,681,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雷自合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864,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5%;反对22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61,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88%;反对225,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肖硕彬律师、孔静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亦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9证券简称:国星光电公告编号:2023-0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