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点名康美药业、康得新案,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亮剑”

http://ddx.gubit.cn  2022-06-27 19:00  康得退(002450)公司分析

  去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

  “持续释放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信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官网26日发文称,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下称“驻会检察室”)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保障资本市场安全。

  最高检表示,2021年至今,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上市公司连年财务造假、违规披露重大案件,依法起诉了多个集操盘、配资、“黑嘴”于一体的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依法起诉了一批利用内幕信息非法交易重大案件……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尽显无遗。

  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

  去年9月18日,驻会检察室正式成立,在加大办案力度和对下指导力度的同时,持续向资本市场释放出了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强烈信号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二是建立并落实案件交办制度,破解监督无抓手困境;三是完善办案规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点名康美药业案、康得新案

  最高检称,驻会检察室成立以来,加大办案力度和对下指导力度。其中,办好及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证券犯罪案件,是驻会检察室的核心工作职责。

  据了解,驻会检察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数据显示,驻会检察室向各地检察机关督办案件30件,交办案件206件。

  “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以及北八道、郑某等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最高检称。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中介机构主动配合造假、严重不负责任的案件,针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发行中的重大失职行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堵塞漏洞。

  在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康美药业案中,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康美药业及其控股股东资金流转、信息披露、股票交易情况,结合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当事人供述等证据,依法认定康美药业单位行贿及实际控制人马兴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经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康美药业罚金500万元,判处马兴田有期徒刑12年,其他11人均获有罪判决。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表明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决心、力度。”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应对破解新兴犯罪方式

  近年来,新兴犯罪方式兴起,例如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微信群、投资论坛等新媒体平台非法荐股、抢帽子交易实施违法犯罪。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

  “目前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态势,社会关注的大案频发;市场主体失于职守,各类参与者众多;黑灰产业链逐步形成,技术性、隐蔽性特征突出。”最高检称。

  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金融犯罪反侦查能力加强,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难度也随之加大。而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证据基础先天不足、各地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力量配备差异较大等问题也困扰着办案人员。

  为应对上述难题,驻会检察室: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要求省市两级检察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逐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完善办案规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与此同时,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难点多、争议多的现实状况,最高检还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

  同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边办案边总结,持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例如,今年4月29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修改,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

  除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强化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促进落实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大惩防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力度,携手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此外,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也在持续推动中。最高检在部署证券期货案件适当集中管辖,在全国设立了7个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立专门的办案团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