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医疗资产3年仍收不回部分转让款 常宝股份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本息1.36亿元
每经记者 程雅每经编辑 文多
多次协商并调整还款方案后,仍然没能收回全部出售款,常宝股份(SZ002478,股价5.26元,市值47.41亿元)终于“不等了”。
6月14日晚,常宝股份披露,由于出售医疗资产后,交易对方一直没能支付完剩余转让款,因此向法院起诉了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嘉业”)和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愈医疗),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1.36亿元。
曾多次协商调整支付事宜
据公告,2021年1月,常宝股份与嘉愈医疗及其控股股东中民嘉业签署协议,拟将持有的山东瑞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90%股权出售给对方。2021年2月,常宝股份收到预付款2.5亿元。
2021年5月,各方协商确定,3家标的公司的股权价格合计为9.2亿元。2021年6月,常州宝股份收到股权购买款1亿元。
因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2.5亿元,2021年8月,各方经协商调整,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1年8月20日前支付其中的1.1亿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1.4亿元,并承担相应的延期支付违约金。2021年8月19日,常宝股份收到1.1亿元及协议约定的延期支付违约金。
2021年11月,由于仍未收到上述1.4亿元,双方再次协商,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先支付4000万元;后在2021年底前支付剩余3000万元,若届时未能支付,则由各方在2022年3月至6月之间协商解决;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交易对价1.6亿元及相应违约金;剩余交易对价的支付事宜由各方在2022年3月至6月之间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11月19日,常宝股份收到4000万元。
2022年6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四,将剩余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剩余4.2亿元交易对价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事宜。2022年11月底,双方再次签署补充协议五,对剩余购买款本金4.2亿元及相关违约金事项进行约定。
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2月28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补充协议五,向常宝股份支付偿还金额共计3007万元。至此,洋河医院1822万元的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已全部结清。
2023年7月31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补充协议五,向常宝股份支付医院购买款本金及延期支付违约金合计1.64亿元(其中支付医院购买款本金1.2亿元),剩余医院购买款3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要求,合计归还常宝股份的医院购买款2467万元(其中本金2004万元),履行了相应阶段的还款义务,尚欠常宝股份本金2.54亿元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没有出现违反协议和承诺情形。
今年5月7日,常宝股份披露,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尚欠常宝股份医院购买款本金1.1亿元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未能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相关约定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常宝股份表示,将督促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尽快履行剩余医院购买款本金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义务,并将视情况采取措施和启动相应法律程序,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协议,嘉愈医疗前期已将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常宝股份。同时,常宝股份和嘉愈医疗共同投资的广州复大医疗有限公司后续如有出售计划,则出售归属于嘉愈医疗的资金将优先用于归还常宝股份的医院购买款。因此,常宝股份对中民嘉业、嘉愈医疗的前述债权有一定保障。
近日,常宝股份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支付剩余医院购买款1.1亿元及违约金2524.86万元,并支付律师费、诉讼费。
常宝股份表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