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4-03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释义
■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静筠会计机构负责人:谭静筠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静筠会计机构负责人:谭静筠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珠海市香洲区西九大厦十八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5)。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期货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期货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三、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4-03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5日在珠海市香洲区西九大厦十八楼小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海宁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体监事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5)。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补选王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王菲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现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4-03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期货交割库
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期货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丙烯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除由董事会审批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7年01月18日
3、注册地址: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仪征市大连路8-8号
4、注册资本:5,367万(美元)
5、主营业务:仓储经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仓储及装卸。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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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扬州公司按照郑商所交易规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参与郑商所期货交割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产生的一切债务和责任承担全额保证担保责任。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扬州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公司为扬州公司向郑商所申请丙烯期货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保障其业务健康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扬州公司的其他股东信威国际有限公司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系因信威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直接和通过信威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扬州公司100%股权,公司对扬州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均能完全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36,800.00万元,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74%。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金额,上述担保事项完成相关手续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即股东大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8,690万元,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6.4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授权情况
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内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4-03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任暨补选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任的情况
近日,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高绍丹女士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高绍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监事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监事会对高绍丹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股东提名,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高绍丹女士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王菲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现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4-03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15一9:25,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15一2024年11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例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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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怡
联系电话:0756-3359588
传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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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