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002505)|股民一审胜诉,退市不免责彰显监管态度,鹏欣系难逃赔偿,股民索赔进行中

查股网  2025-11-04 16:51  鹏都农牧(002505)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法律猫)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诉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后简称“鹏都5”,代码:400256)及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胜诉。监管部门对于鹏都农牧的立案是2024年8月15日,而公司在2024年7月2日就已经退市,此次示范判决的作出对退市后再监管立案的情形提供了借鉴,具有典型意义,目前等待案件生效情况。

一、索赔股票名称:鹏都农牧(002505)

一、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4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8月14日收盘前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案件背景:

2024年8月14日晚,鹏都农牧(002505)公告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4、证监立案字0132024005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进行立案。

2024年11月22日,鹏都5:400256(鹏都农牧:002505)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鹏都农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是鹏都农牧的控股股东。2020年12月,鹏欣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2021年3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8,000万元;2021年5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10,000万元;2021年6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2021年12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25,550万元;2022年1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49,247.5万元。2023年,鹏欣集团未新增对鹏都农牧的资金占用。

截至2023年12月底,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104,797.5万元。其中,2021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18,100万元;2022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14,500万元;2023年,鹏欣集团累计偿还72,197.5万元。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后,鹏都农牧均未依法披露。

2、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鹏都农牧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披露。其中,2020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92%。2021年上半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2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3.64%。2021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550万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2022年上半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8.36%。2022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19%。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2024年7月2日就已经退市,退市的原因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2024年8月1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目前法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鹏都农牧和鹏欣集团对股民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揭露日发生在退市之后,本案法院综合资金占用对于公司影响、损失基准价、赔付责任比例予以酌情认定。

陈思远律师提示,这起案件的胜诉具有里程碑意义,退市并非上市公司违法责任的终点。上市公司未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即使公司退市了,甚至部分案件实控人承担刑事责任了,也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本案重点在于因果关系和重大性,以及基准价的认定。

鹏欣系对鹏都农牧和国中水务的资金占用问题,鹏欣集团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控股股东对虚假陈述欺诈行为导致的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鹏欣或也难逃赔偿。国中水务索赔案件部分投资者已经收到了损失核算报告,后续等待法院的判决下达,鹏都农牧等待法院的立案安排,目前这两个股票仍在可索赔时效内,受损股民仍可索赔。

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远律师,律所主任,执业23年。

单位: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98908149(微信同号)

股民索赔公众号:法律猫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一期A座1505AB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

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4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8月14日收盘前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在微博#股民投诉# 登记索赔信息或联系18998908149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陈思远律师团队登记索赔信息我们将会有专人负责对接索赔事宜。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前往法院立案、开庭等事宜均由我所专业律师负责,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本文由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供稿,陈思远律师是国内早期从事证券系统研究开发的探路者2000年后转型做律师,带领的法律猫深超律师团队专业服务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领域。近几年来成功代理包括但不限于飞乐音响、济南高新、天宝退、康得新、辉丰股份、龙力生物、新光圆成、宜华生活、ST同洲、宏达新材、金花股份(维权)上海电气、保千里、延安必康、鹏起科技、奥瑞德、ST金州、赛为智能、索菱股份、新纶新材、金刚光伏、凯迪生态、长园集团、乐视网、东方金钰、ST澄星、工大高新、庞大集团、天际股份安妮股份、金亚股份、和佳医疗等大量股票索赔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