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 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95,90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3,137,969股变更为1,331,242,069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95,900股进行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3,313.7969万元减少至133,124.2069万元,总股本将由133,313.7969万股减少至133,124.2069万股。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梁永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2年度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500396号),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2,218,482,576.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984,144.43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438,410,203.56元,加回购注销对象原来持有的现金股利撤销106,216.84元,减去2021年现金分红总额128,609,710.6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898,414.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59,992,439.79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879,291,298.26元。
2、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总额暂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1,336,446,200股减去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26,758,987股后的股份数1,309,687,21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截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暂无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95,900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3,313.7969万元减少至133,124.2069万元,投资总额由133,313.7969万元减少至133,124.2069万元,总股本由133,313.7969万股减少至133,124.2069万股。
二、具体修订对比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梓豪和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梓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50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业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生效日期及授权事项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1季度第1次会议纪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95,9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3,137,969股变更为1,331,242,069股。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3.69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81元/股(含)。
2020年3月1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95,900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837%,最高成交价为14.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4元/股,成交均价14.35元/股,成交总金额15,729,72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3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611%,最高成交价为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5元/股,成交均价14.94元/股,成交总金额11,950,997.7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95,9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448%,最高成交价为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4元/股,成交均价14.60元/股,成交总金额27,680,721.76元(不含交易费用)。以上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已回购金额未达回购金额的下限。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暂无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95,900股全部予以注销。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33,137,969股变更为1,331,242,06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情况表不包含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增发的股份,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六、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28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议案5、议案9、议案10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三、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联系人:张夏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4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5月5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3-2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5日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总裁刘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张海军先生,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财务总监董晔先生。
4、参加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易董价值平台(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RFyctgUyk)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会前问题征集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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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页面小程序码)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