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失控“后遗症”?蓝丰生化被要求代偿超2500万元货款
每经记者 黄鑫磊每经编辑 杨夏
1月4日,蓝丰生化(002513.SZ,股价6.74元,市值25.2亿元)公告称,公司于1月3日收到《律师函》,获悉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工投)和玉山县创新发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创新)分别要求公司承担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德施普)所欠债务1761.84万元和794.51万元及逾期费。
蓝丰生化表示,公司将综合权衡应诉成本、公司声誉、中小股东权利和利益等因素,妥善处理该笔担保事项。若公司未来涉及诉讼,公司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若公司与各方达成和解,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与各方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应诉、和解、追偿、要求解除担保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被要求支付超2500万元
蓝丰生化公告称,据《律师函》,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9日,江西德施普分别与玉山工投、玉山创新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购买锦纶6半光切片优等品、半消光锦纶DTY等产品,总价款2556.35万元。《销售合同》均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江西德施普支付约定款项作为定金,剩余货款应在合同生效后90日内/180日内一次性付清。
《供应链服务协议》《销售合同》签订后,玉山工投、玉山创新已按时向江西德施普完成交付,然江西德施普尚欠玉山工投及玉山创新货款合计2556.35万元及违约金未支付。
基于此,玉山工投和玉山创新委托律师函告江西德施普、蓝丰生化、刘智应,其当于收到律师函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玉山工投支付货款共1761.84万元、向玉山创新支付货款共计794.51万元,以及逾期费。律师函称,如未按上述要求履行义务,委托人将以适当的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将由江西德施普、蓝丰生化、刘智承担。
资料显示,刘智曾担任蓝丰生化董事长一职,已于今年去职。
上市公司称对子公司失控
而据蓝丰生化表述,在2022年年中,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曾)全资子公司江西德施普向金融或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2022年7月,江西德施普与玉山创新签署《供应链服务协议》,约定由玉山创新为江西德施普提供代理采购服务,代理采购的垫付款项总额度为6000万元。为担保江西德施普的债务切实履行,公司与玉山创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江西德施普的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但另一方面,蓝丰生化又表示,由于自2022年5月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至2023年4月,江西德施普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以及银行U盾复核Key始终未移交至公司,其生产经营受到原股东的限制,导致公司无法实现对江西德施普的有效控制,公司无法获知上述《供应链服务协议》项下包括每笔代理采购事项的实际发生日期及协议实际履行情况。
另外,蓝丰生化也表示,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对江西德施普原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江西德施普原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截至目前,该案件已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1897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