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内未增持公司股份 宝馨科技原董事长、总裁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每经记者 彭斐每经编辑 董兴生
因在承诺期内未兑现增持,宝馨科技(SZ002514,股价8.08元,市值58.18亿元)原董事长、总裁被交易所通报批评。
12月4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宝馨科技原董事长王思淇、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被交易所通报批评之前,二人已被监管部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11月22日,宝馨科技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王思淇、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思淇、左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4年2月7日,王思淇、左越向宝馨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称,拟自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宝馨科技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
2024年2月8日,宝馨科技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在2月份的公告中,宝馨科技称,上述二人该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不过,宝馨科技同时提及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思淇、左越做出增持承诺后,宝馨科技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贺德勇为董事长。换届后,王思淇和左越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截至2024年8月7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思淇、左越均未增持宝馨科技股份,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完成率为0。
深交所在通报批评中称,王思淇和左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王思淇、左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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