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2024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2024年年内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2.2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内分红方案授权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安全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0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家。
2023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没有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应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慧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应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22.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80.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2.40万元。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实际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建议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该事项已经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说明;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货币基金等)。
2.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本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自有闲置资金可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货币基金等)。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2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700040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1,713,259.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69,413,319.24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11,402.33元,减去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股利213,057,033.40元后,2023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316,858,143.04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6,277,010.0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2,766,277,010.07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进一步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说明
近年来,公司深入推进“精品化、全球化”战略,对公司产品研发、推广、运营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精品化、全球化”战略,增强公司的全球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与运营投入。2023年,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074,400股,成交金额为199,969,73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主要用于加大产品研发与运营投入,确保业务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3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0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5-7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2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01114
传真:021-34792517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203181
电子邮箱:dm@kingnet.com
联系人:刘洪林
4、线上会议(如无法设置现场会议时)
(1)拟以线上会议方式参会的股东需在会议召开日之前通过向公司指定邮箱(dm@kingnet.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完成登记;
(2)公司将及时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提供线上接入的参会方式。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将于会前收到一封关于如何参加视频会议的指示以及进入视频会议的网络链接及/或密码之邮件,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未在会议召开日之前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以线上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7”,投票简称为“恺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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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6日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恺英网络:002517)股票,现场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单位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股数: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