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标的已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已由58,244.5394万元增加至58,697.4094万元,股本相应变动。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梅女士因其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张锦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及第九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张锦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张女士曾任职于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现任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张锦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锦慧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锦慧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梅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杨梅女士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梅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张锦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锦慧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提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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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9月13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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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有效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