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九文
2023年8月30日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桥起重”)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天桥起重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剑,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天桥起重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樊佳,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我们认为其能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为支持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工业土地升级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桥起重”)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机电”)与华新科技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将按持股比例为华新科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的3.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新机电最高担保额上限为14,810.915万元)。
2.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定,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视同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述要求,本次担保事项视同公司对外担保,且本次交易对方华新科技因与公司同属株洲国投控股而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由华新科技向华新机电提供信用反担保。
3.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宇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对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担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华新科技项目及贷款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华新科技原为华新机电全资子公司,原有业务为配套生产、销售起重运输设备中的电气控制柜。2019年起为响应杭州市“新制造业计划”政策号召,华新科技剥离原有业务后将老旧厂房拆除开始规划原有工业用地升级改造。2020年12月株洲国投利用自身资源及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以打造新制造业产业中心为目的,支持公司新制造业转型升级,决定向华新科技增资20,000万元成为华新科技控股股东,增资后株洲国投持股57.68%,华新机电持股42.32%,本次增资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全资孙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021年华新科技正式启动“西创尚盛”土地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地处杭州市规划的“城西科创大走廊”东首的紫金港科技城核心位置,该规划走廊目前已有多家明星创业项目入驻,拥有数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集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高科技前沿产业,具备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西创尚盛”占地面积约30亩,计划将建设两座写字楼,设立高标准的共享会议中心、展示厅、报告厅及相关研发空间,定位为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基地及总部中心,项目建成后华新科技主营业务转为运营管理,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运营方式,快速获取投资收益及现金流回报。
(二)融资情况
“西创尚盛”项目已按计划开展建设,根据项目预算目前存在资金缺口,为保障项目资金充足,华新科技经与多个银行沟通,综合考虑工商银行融资条件较合理,拟向工商银行贷款3.5亿元,贷款周期15年,贷款利率3.8%。应工商银行要求,华新科技需用土地与在建工程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以及股东按持股比例担保。
上述贷款具体以华新科技与工商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关联方及相关方基本情况
1.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担保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1213603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森林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周述勇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贷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主要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被担保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3920719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
法定代表人:罗鑫
注册资本:1,181.5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69%,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2.3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华新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3.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2278853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
法定代表人:黄建湘
注册资本:20,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开发的产品及配件;生产、制造、改造、维修、安装:起重运输机械(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起重运输机械,脱硫环保机械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物校验装置,电厂输煤系统及环保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机电工程及配件【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涉及资质凭资质经营);批发、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及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华新机电以持股比例为限,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4,810.915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华新科技办妥杭州华新科技新制造业项目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工商银行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且工商银行收到记载有上述房屋抵押登记信息的不动产权抵押登记证明后,华新机电担保责任立即解除。
4.反担保方案:华新科技向华新机电提供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以华新机电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如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以及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担保)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为110,960.92万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53,318.71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及占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和审计净资产比例如下:
■
除对部分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以及本次华新机电为华新科技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株洲国投、华新科技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对外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华新科技“西创尚盛”项目资金需求,保证“西创尚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西创尚盛”项目是基于杭州市产业升级政策推动下进行,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创业环境等先天优势,经营前景较好,未来如按计划运营,实现快速现金流回笼及盈利,公司可以通过华新科技利润分红获得投资收益;华新机电将回迁西创尚盛,同时利用杭州地理优势打造天桥起重科创腹地,提高天桥起重形象及实力。
八、风险及措施
1.可能存在风险:如华新科技无法偿还该笔贷款,华新机电将以14,810.915万元为上限代其偿还。
2.防范措施:华新科技控股股东株洲国投以其持有的股份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华新科技为华新机电提供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具有一定风险,但是其一该事项是为了满足华新科技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而开展的担保;其二控股股东已经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华新机电以其持股比例为限,明确担保金额上限;其三华新科技为华新机电提供了信用反担保措施。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西创尚盛”项目建设资金周转需求,且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提供担保,参股公司提供了信用反担保,不会对全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亦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相违背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证监会、交易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说明
根据最新监管规则及关联交易指引,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下列修订:一是精简相应章节,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整合;二是明确关联交易定义,细化不同类别关联交易的规则;三是修改了关联交易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相应内容。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说明
根据最新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下列修订:一是在原制度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基础上添加不得任职条件;二是整合优化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三是根据现行制度修改聘任及解聘程序以及应提交深交所备案审核材料。
三、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说明
根据最新监管规则及股份变动管理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下列修订:一是增补董监高限售股锁定及解锁的相应条款;二是规范董监高及其亲属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的禁止性要求;三是细化董监高增减持应履行的承诺及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根据最新监管规则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下列修订:一是补充内幕信息涉及范围;二是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以及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程序。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全文。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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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提案1.00、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动力谷F区2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id@tqcc.cn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苗妙电话:0731-22504022
邮箱:sid@tqc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3”,投票简称为“天桥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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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9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同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信用连带责任反担保。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刘建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此次担保在出资额有限责任之外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关联董事杨宇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管理制度》全文。
5.《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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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机电”)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满足华新科技“西创尚盛”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华新科技的其他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华新科技向华新机电提供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3证券简称:天桥起重公告编号:2023-02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