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新时达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收函:是否向相关对象输送利益?
中新经纬5月8日电 8日盘后,新时达收深交所关注函。
深交所指出,4月29日,新时达披露《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设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75%: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②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对母子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激励对象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
深交所要求新时达,核实并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较低的原因,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否存在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
深交所还要求新时达,结合不同业务板块的发展现状及历史业绩情况,说明对不同激励对象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是否符合母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客观情况,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是否存在向业绩考核要求较低的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资料显示,新时达主营业务包括机器人业务、控制与驱动业务、电梯控制器业务,产品包括机器人产品、机器人系统、控制产品、伺服驱动产品、变频驱动产品、电梯控制器产品、电梯控制系统等。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纪德法(现任公司董事),纪德法妻子刘丽萍、纪德法与刘丽萍之女纪翌(现任公司董事长)与纪德法因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业绩方面,2023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9.11亿元,同比增1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亿元,同比增751.69%。
二级市场上,新时达近年股价整体波动走低,截至5月8日收盘,该股报7.28元/股,总市值4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