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亏损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费用上升所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2.92%,主要系去年公司处置了凯茂科技股权,2022年7月起凯茂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扣除凯茂科技影响,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9%。另外,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本期正处于开发、投入阶段,导致相关成本费用增加。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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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作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作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作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作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本次议案14.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yiming.liu@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内容列示出现串行,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更正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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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后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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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