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重大诉讼终审判决胜诉 控股股东还款进度不及预期
7月8日晚间,春兴精工(00254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对此前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公司及惠州春兴与安东国际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并维持原判暨公司及惠州春兴胜诉。
根据此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安东国际与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安东国际、惠州市越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春兴精工41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安东国际、惠州安东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返还春兴精工代付工程款133万元;安东国际赔偿春兴精工损失2400万元。
随后,安东国际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苏高院,江苏高院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春兴精工表示,本案系终审判决,但是由于案件执行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春兴精工主营汽车件、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等业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8亿元,同比下降10.03%;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48亿元。在近期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公司表示,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快速切入新能源业务赛道,陆续在扩建相关产能、增购大型设备等,报告期内仍有较多项目处于研发投入阶段、尚未形成大规模销售,故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业绩造成了影响。二是信用减值损失方面,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1.18亿元。
春兴精工还表示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欠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一直在积极敦促相关方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并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变现进展,就欠款事宜多次进行沟通和敦促,目前公司仍在积极与债务人协商。
不过,7月2日晚间,春兴精工在回复深交所下发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时表示,控股股东所持威马股权质押价值发生较大变化,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较以前年度相比存在部分恶化迹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等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控股股东还款1320万元,其余资产变现情况均不达预期。
另外,春兴精工各项业务仍在同步推进。7月5日,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于今年年初成功开发了印度本土知名通信业务客户,该客户已在今年第二季度实现量产,根据客户订单预测,预计下半年销售将持续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近两年陆续进入国内多家主流新能源汽车客户的供应体系,产品市场拓展情况良好,订单和销售收入逐步增长,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头部大客户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大市场布局,开拓和完善汽车零部件业务。虽然目前仍有一些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但随着产能规模的进一步释放,经营效益有望得到较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