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公司变更2022年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尚荣医疗回复问询函
2022年12月23日,尚荣医疗(002551.SZ)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近日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告显示,亚太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
管理部关注到,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容诚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称2022年变更年审机构的原因是容诚所的人员安排及工作时间无法承接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公司2018年至2020年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管理部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要求公司结合容诚所原审计团队项目排期、人员工作安排以及你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安排等,说明公司变更2022年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与前任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因公司与容诚所存在分歧或因容诚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更换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变更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并补充提交容诚所对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书面陈述意见。
尚荣医疗回复称,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报披露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本公司与容诚所原审计团队就项目排期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了沟通,容诚所提出,由于审计项目组在手的项目较多,且与项目组的其他项目确定了排期及人员安排,无法契合本公司提前披露年报的需求,故无法按照公司要求的审计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初步拟定的年报披露时间为四月中旬以前,具体披露时间以实际预约时间为准。
鉴于公司与容诚所聘期已满,且该所的人员安排及工作时间无法承接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亚太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聘期为一年。
(1)容诚所未对公司开展2022年度预审工作,未派驻相关审计人员进场,亦未执行任何相关的审计程序,本年度未续聘前任会计师的原因如前所述,主要是因为容诚所人员安排及工作时间无法满足公司安排所致。
(2)公司在聘任前协调亚太所与容诚所进行了沟通,亚太所向容诚所发出了《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函》,内容包括:“①是否发现该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②贵所与该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③贵所与该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它类似治理机构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④贵所认为导致该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容诚所《回复函》针对上述问题均已回函,无异常情况。
因此,容诚所对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未提出异议,双方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及其他方面均不存在分歧。
(1)2021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基于本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的情况,本公司也充分接受了审计机构的意见而出具的报告。公司对消除保留事项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的方式来消除保留意见,而不是依赖不同审计机构意见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2)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亚太所具有充分的胜任能力,并能据此做出准确而合理的专业判断,且公司在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前已跟容诚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容诚所对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公司与容诚所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上存在分歧的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因容诚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容诚所尚未对公司开展2022年度预审工作,未派驻相关审计人员进场,亦未执行任何相关的审计程序,因此,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此外,公司与亚太所拟定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容诚所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基本持平。公司不存在变更审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日,容诚所已向公司提交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尚荣医疗变更2022年审计机构的书面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