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宝鼎科技一季报披露不准被警示
中新经纬7月23日电 因一季报数据披露不准确,宝鼎科技及相关人员被警示。
宝鼎科技23日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更正。《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公司董事长张旭峰、总经理朱宝松、财务总监丛守延、董事会秘书赵晓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张旭峰、朱宝松、丛守延、赵晓兵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宝鼎科技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宝鼎科技更正前的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33.83万元,同比增368.20%;更正后的数据为1933.82万元,同比增163.76%。宝鼎科技在公告中解释,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有误。
公开资料显示,宝鼎科技主要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黄金采选及销售。
上半年,宝鼎科技预盈9000万-1.05亿元,同比降14.54%-0.01%;扣非净利润预盈2800万元-4200万元,同比增137.58%-156.38%。
二级市场上,宝鼎科技23日收跌2.36%,报11.6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