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98,436.70元,去年同期为15,608,390.33元,同比减少42,706,827.03元,下降273.61%,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下降。公司参股投资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证券代码:688386)的股权在本报告期由于其股价的波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4,609,424.43元,该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剔除泛亚微透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影响因素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10,987.73元,同比增加1,902,597.40元。
2、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3,217,727.47元,去年同期为133,700,398.28元,同比减少0.36%,基本持平,主要是本年1月份由于春节假期因素的影响,销售大幅低于去年同期,春节后2、3月份销售收入快速提升,3月份当月比去年同期增长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史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振江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振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史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振江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振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与台州市永宁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宁轴承”),签订了《关于投资设立南方永宁新能源汽车轴承(浙江)有限公司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注册设立新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球轴承的研发、制造、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占合资公司总认缴金额的【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控股子公司南方永宁新能源汽车轴承(浙江)有限公司完成了相关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南方永宁新能源汽车轴承(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CFWGXA2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史建伟;
6、成立日期:2023年4月21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沿江镇长甸三村(台州市永宁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内2号车间1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南方永宁新能源汽车轴承(浙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对公司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年产600万套滚珠丝杠副项目”、“年产200万套中置电机传动总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分别假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部转股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56.17万元;假设2023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2年持平(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46元/股(该价格为2023年4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34,8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转增股本。假设2023年度利润分配只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金额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一致(即34,800,000元),且2022年度、2023年度利润分配分别于2023年5月和2024年5月实施完毕(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时间为准,不构成对利润分配的承诺);
8、假设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假设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4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可转债转股(如有)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但是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则本次发行可能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影响。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0万套滚珠丝杠副项目、年产200万套中置电机传动总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该等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以及资金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方面
经历数十年发展,公司已在精密机械领域构建了结构合理、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人才团队。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并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十余年的轴承行业从业经验,在精密部件制造、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较好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二)技术方面
滚珠丝杠副、中置电机传动总成均系精密机械产品,与公司现有滚针轴承、单向离合器、单向滑轮总成等产品在结构设计、工艺特征等技术要求方面具有一定程度重叠。并且,上述滚珠丝杠副、中置电机总成已完成产品开发工作。同时,公司作为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过几十年的技术积累,已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并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同时拥有各类技术研发人员150多名。目前,公司技术中心下设新品开发科、产品试制科和试验室等3个部门,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研发保障。
(三)市场方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高端品牌乘用车线控制动领域以及电助力自行车领域,目标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存在一定程度重合,可充分受益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及市场影响力。目前,公司滚珠丝杠副、中置电机传动总成产品已与多家客户达成合作意向,部分公司已处于样件开发或送样阶段。因此,公司在现有客户资源及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未来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已在轴承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方面所需的核心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产品矩阵结构实现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效益。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约束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持续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自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规划以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南方智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智造”)的实际运作情况,决定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南方智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南方智造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南方智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88258953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史建伟;
6、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6日;
7、注册地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翔路9号;
8、经营范围:网上经营商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方智造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全资子公司南方智造的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南方智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南方智造,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南方智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3-019
(下转B3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