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557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8135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陈俊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7”,投票简称为“洽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股东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57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135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经核查,上述公告中的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表格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更正内容加粗显示):
更正前: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更正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34)。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