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威创股份、ST实达、国联股份索赔征集中

查股网  2024-01-08 23:25  *ST天沃(002564)个股分析

2023年12月27日,*ST天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自2023年4月27日*ST天沃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以来,监管层对*ST天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有了结论。

对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此前投资*ST天沃受损的股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索赔。事实上,除了*ST天沃以外,最近还有威创股份ST实达国联股份广电网络国旅联合凯伦股份瑞斯康达灵康药业梦洁股份ST起步ST摩登亚联发展*ST三盛ST交昂、ST龙净、ST美讯格力地产粤传媒*ST华仪保利联合西陇科学等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也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的广大股民朋友可予以积极关注。

*ST天沃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天沃(002564)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天沃2017年虚增收入9.0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8.72%;虚减利润0.8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29.91%。2018年虚增收入19.71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25.59%;虚增利润3.2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162.52%。2019年虚增收入23.9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22.17%;虚增利润3.53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199.88%。2020年虚减收入13.7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17.85%;虚减利润2.6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15.55%。2021年虚减收入8.82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12.95%;虚减利润1.08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12.61%。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8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威创股份涉信披违规收到立案告知书

2023年12月23日,威创股份(00230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威创股份的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立案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39号。2023年12月22日,威创股份连续收到两份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其中,证监立案字0062023038号内容为:因威创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证监立案字0062023040号内容为:因威创股份拟收购方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钧立案。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2月22日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实达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

ST实达(600734)2020年4月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回货款共计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该笔销售收入的78.26%)。2021年4月2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ST实达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ST实达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临时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2月28日,ST实达与林强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强。该股权处置使得ST实达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813,694,080.28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ST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2日期间购买,且在2022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或2021年9月18日至2022年12月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国联股份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国联股份(603613)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报,2021年报,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