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6 00:00  益盛药业(00256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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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66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17年2月3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股东尚书媛、王玉胜、刘建明、王斌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存在被代持的情形,导致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并对公司、张益胜、李铁军等21名责任人员予以了处罚。

  为尽快解决因部分股东代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的问题,经公司反复咨询和论证,制定的整改方案为:由代持股东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减持代持股份的方式,尽快还原股东的真实持股情况。其中尚书媛、王玉胜、王斌三位股东已不存在代持情形。

  因在本报告披露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刘建明所持股份仍存在代持的情形,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按照排序进行了顺延,由前10名顺延披露至前11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刘建明在减持代持股份过程中,将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减持对二级市场股价影响的情况下,采取最佳的方式进行减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代持股份问题。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苏美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苏美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6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24-02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邮件的方式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不超过1.7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合计5.7亿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上述贷款为信用借款,贷款期限一年,并授权财务总监全权办理贷款手续。

  该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6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24-02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晓静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6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24-02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11月1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铁军、李静

  电话:0435一6236050

  传真:0435一6236009

  联系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342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6”,投票简称为“益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_________现持有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股份_________股。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___月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