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股民可提出索赔 *ST天沃、思创医惠、力源科技亦索赔征集中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23:55  ST步森(002569)公司分析

2023年10月25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沃;证券代码:002564)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6号)。对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不诉讼无赔偿,除了*ST天沃以外,最近还有ST步森思创医惠力源科技等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的广大股民朋友可予以积极关注。

*ST天沃虚假记载2017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

经查明,*ST天沃(002564)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涉嫌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2017年涉嫌虚增收入9.0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8.72%;涉嫌虚减利润0.8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91%。2018年涉嫌虚增收入19.71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25.59%;涉嫌虚增利润3.2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2.52%。2019年涉嫌虚增收入23.9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22.17%;涉嫌虚增利润3.53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9.88%。2020年涉嫌虚减收入13.7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7.85%;涉嫌虚减利润2.60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55%。2021年涉嫌虚减收入8.82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2.95%;涉嫌虚减利润1.08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2.61%。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步森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23年8月15日,ST步森(002569)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3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步森股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东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2年半年报及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步森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处罚后,王春江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22年4月16日及22日披露上述相关情况。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2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思创医惠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23年9月25日,思创医惠(30007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8号)。

经查明,思创医惠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思创医惠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思创医惠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开泰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786.13元,累计虚增成本9,228,186.66元,虚增利润83,941,383.25元,占当期利润总额67%。思创医惠《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力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2023年6月21日,力源科技(68856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经查明,力源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