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清新环境及董事长等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清新环境8月6日公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邹艾艾、总裁李其林、财务总监王斯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清新环境8月6日公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邹艾艾、总裁李其林、财务总监王斯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