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就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涉案2.66亿元
同壁财经讯,清新环境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因与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判令对方支付款项、利息及损失等共计265,663,570.09元。法院已于2026年8月28日立案。
2022年2月,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弘光能源签署《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含税总价6.48亿元。后经调整,直流侧装机容量最终确定为120MW,合同总价相应调整为6.53亿元。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及联合体成员开展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设备安装等工作,但弘光能源未能按约定提供全部项目用地,且未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公司为推进项目垫付了部分土地租金及设备、施工等款项,累计发生项目投入约2.22亿元。期间,曾引入融资租赁安排,后因工程进度未达要求而协商终止;公司还陆续与弘光能源及其股东签订了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合同,以项目资产、电费收益及股权作为担保。
因弘光能源仍无法提供后续建设用地及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被告弘光能源支付EPC合同项下款项暂计2.33亿元、逾期利息约1801万元、损失1505万元,并要求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就工程折价款、项目设备、电费收益权及股权等主张优先受偿权。涉案金额合计暂为265,663,570.09元。
公告称,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