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虚构贸易业务,虚增大量营业收入
记者 萧峰
2023年7月7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西陇科学;证券代码:002584)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此前,西陇科学于2023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随后西陇科学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2 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提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西陇科学涉嫌证券交易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7,647,922.9元、营业成本合计595,989,246.87元、利润合计1,658,676.10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増营业收入合计1,457,764,040.40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283,514.95元,利润合计13,480,525.46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増营业收入合计785,354,194.46元,营业成本合计777,229,329.99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864.47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目前,西陇科学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