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元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前三季度主营业务分析
1、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下降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2.05万元,同比下降457.41%。公司营收及净利润下滑,主要由于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因素影响,全资子公司千百辉国内智能景观亮化工程业务开展和回款不及预期从而导致大幅亏损,行业竞争加剧导致LED视频显示系统业务毛利率下滑以及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原因所致。
2、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开拓细分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1)影视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41.83%;其中电影播放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交付了27块LED电影屏;
(2)金融及通信市场,9月份公司以第一中标人身份中标了中国农业银行2024年自助设备项目(包件二)排队叫号机项目;
(3)数字内容市场,控股子公司创想数维实现营收947.38万元,同比增长73.35%。自第三季度开始布局本地生活业务,为本地生活直播赛道提供全流程的虚拟直播技术服务,增加新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全资子公司千百辉自第三季度开始,积极转型新业务,布局“百千万工程”城市更新业务,第三季度中标及新签订单金额超过5,900万元。
(二)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4.99亿元。
2、《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乙方一)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女士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对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购买义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事宜,乙方(一)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应收账款购买义务已履行完毕,其它事项正在执行中。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支持母校上海交通大学的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吴涵渠先生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署《上海交通大学捐赠协议书》,向基金会捐赠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0.60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告知函》,吴涵渠先生与基金会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吴涵渠先生计划向基金会捐赠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扬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扬会计机构负责人:钟华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
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损失以正数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951.38元。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532,036.36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70,438.12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3,980.28元。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26.7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346.70万元,并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935.72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2022年度内并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结合内外部情况变化,公司审慎决定调整“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拟延期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74.01万元,项目投入进度33.91%。
(四)本次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原因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场地购置,而近年来,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1-6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7,9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1.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47,133亿元,下降25.0%,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6.9%。截至2024年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3,8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2%,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3.5%。2024年上半年,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同比下跌3.06%,其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跌2.48%,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3.68个百分点;二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跌2.87%,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4.58个百分点;三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跌3.16%,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3.76个百分点。全国范围内房价仍存在调整压力。基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上述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延期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扬、陈丽暖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李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黄永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