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4、注册资本:贰仟贰佰伍拾万圆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智轩兴8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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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万安智驭、万安泵业、安徽万安、安徽盛隆、智轩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万安智驭、万安泵业、安徽万安、安徽盛隆、智轩兴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泵业、安徽万安、安徽盛隆、智轩兴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泵业、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智轩兴、安徽盛隆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泵业、安徽万安、安徽盛隆、智轩兴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泵业、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安徽盛隆、智轩兴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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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需要,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增资20,000万元,增资方式为公司原对安徽万安的借款及部分现金,其中借款转增12,284.64万元(包含利息,以实际增资日金额为准),其余部分为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万安94.2742%股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安徽万安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22,239.9594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科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持有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安徽万安90.5351%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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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价格
参照安徽万安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306,266,460.73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1.3771,本次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其中14,523.2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5,476.7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安徽万安增资。
五、股东增资情况
1、 增资方式:公司以原对安徽万安的借款及部分现金增资。
2、其他股东情况:除公司外,安徽万安其他少数自然人股东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
六、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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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有助于为安徽万安在项目开发、产能提升、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资金保证,为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提供支持;同时本次采用借款加现金的增资方式,能够降低债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2、本次增资的风险
本次增资方式为以公司原对安徽万安的借款及部分现金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较小。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安徽万安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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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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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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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梅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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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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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9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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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和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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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