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14 10:00  金禾实业(00259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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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证券投资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证券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董事长。

证券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证券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向董事长报告投资盈亏情况。

公司资金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并存在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益康”)、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祥物流”)、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瑞运输”)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4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等。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禾益康、金辰置业、金祥物流、祥瑞运输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437.82万元。

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金禾益康、金祥物流、祥瑞运输为公司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杨乐回避了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关联方祥瑞物流,并新增接受其提供的运输服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并参考往年发生的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实际业务进展情况等因素确认。2023年度,公司关联人金瑞水泥由于水泥、石粉等价格下跌较大,导致与原预计发生金额存在差异;由于公司部分固体基础化工产品销量不及预期,采购的编织袋数量减少,导致金晨包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金禾益康自建加工工厂并已投产,导致代加工费减少,同时向公司采购的三氯蔗糖、安赛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共同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金祥物流承运公司普货业务,2023年度公司食品添加剂产品以及部分基础化工产品销量增加,实际运输费用超出原预计金额。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需求变化调整了交易额度,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个别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额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缠绕膜、塑料内膜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包装原材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晨包装总资产3,465.93万元,流动资产2,479.09万元,负债总额2,677.79万元,所有者权益788.1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0.59万元,净利润202.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晨包装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质按量提供稳定的供货,具备向公司交付合同约定产品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金晨包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杭学文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水泥原材料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瑞水泥总资产13,967.92万元,流动资产10,101.21万元,负债总额1,348.50万元,所有者权益12,619.4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78.27万元,净利润454.5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瑞水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按质按量提供稳定的供货以及支付货款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金瑞水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48,086.14万元,流动资产29,300.20万元,负债总额14,558.61万元,所有者权益33,527.5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2.03万元,净利润-1,330.7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能够为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金辰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312.5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杨乐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食物添加剂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禾益康总资产10,841.09万元,流动资产6,649.62万元,负债总额11,360.64万元,所有者权益-519.5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90.21万元,净利润-1,810.0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控制的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禾益康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金禾益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环城西路北6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杨杰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搬运、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祥物流总资产8,917.31万元,流动资产954.68万元,负债总额2,280.74万元,所有者权益6,636.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54.26万元,净利润177.7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祥物流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金祥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132号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飞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3类;4类1项;4类2项;5类1项;6类1项;8类;危险废物);化工产品购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维修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祥瑞运输总资产11,555.04万元,流动资产4,918.25万元,负债总额8,925.44万元,所有者权益2,629.6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22.47万元,净利润946.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祥瑞运输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祥瑞运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2024年4月14日,关联交易各方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并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增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轩科技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RANXJ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法定代表人:杨永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年产氯化亚砜4万吨、糠醛1万吨、年副产盐酸(31%)800吨的生产及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的生产及销售;生物科技领域领域内产品、生产工艺、应用技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麦芽酚、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谷元粉、面粉、三氯蔗糖的生产、销售;佳乐麝香溶液、呋喃铵盐的生产及销售。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金轩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金轩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对金轩科技增资是为优化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轩科技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短期内自有闲置资金余额增幅较大。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法务与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审查。

5、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短期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世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联监事戴世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4,161,741.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132,745.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79,665,652.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30,783,457.2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支持公司战略机遇期的发展需要,加快定远基地建设生物一化学合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美好生活和先进制造板块业务,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975,0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992,23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09,796,568.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7,221,519股,支付总金额为412,147,934.5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09,796,568.20元,公司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21,944,502.7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本次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